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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大同區蓬萊國民小學

蓬萊公告

導盲犬友善環境

{{ $t('FEZ001') }} 羅翊芳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
1.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第2項規定:「前項公共場所、公共建築物、營業場所、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、管理人或使用人,不得對導盲幼犬、導聾幼犬、肢體輔助幼犬及合格導盲犬、導聾犬、肢體輔助犬收取額外費用,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。
2.為提升社會大眾對於導盲幼犬的認識,並支持導盲幼犬進入公共空間,及加強宣導四不一問「不餵食、不撫摸、不呼叫、不拒絕、主動詢問」觀念,該署特製作宣導影片及橫幅,請協助推廣及周知所轄單位。

3.相關宣導影片及橫幅已公布於社家署官網(短網址路徑為https://reurl.cc/eVLLWm )及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(https://dpws.sfaa.gov.tw/)導盲犬專區宣導專區,請自行輸出並於非營利用途使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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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2-18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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